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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众合司法鉴定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第95号、第96号令,经广东省司法厅核准依法设立。该司法鉴定机构坐落于深圳市福田区世界贸易广场大厦,是目前国内专家实力较为雄厚,鉴定技术较为先进、检测设备较为齐全的综合性司法鉴定机构之一。 被业内称为”中国文检之父”的贾玉文教授担任本所技术指导专家,在书写时间鉴定、文书制成时间鉴定方面居全国非常重要的地位。
随着国家法治的发展,社会公众通过法律或者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日益增多。证据,作为一种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事实或材料依据,在诉讼活动中起着及其重要的作用。证据越多,在诉讼活动中的证明力度就越大。随着现代科学技术的发展,法庭的采信也由原来的单个证据发展到多个佐证。司法鉴定正是起着这样的作用,它不仅能证明证据的可靠性,还能从科学技术和专业知识方面解决困难法官和当事人的问题,使诉讼得以继续进行。因此司法鉴定结论作为案件事实认定的依据和基础,在证据形式上居于非常重要的地位。
我国的诉讼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除了法律规定的几种举证责任倒置情形外)。绝大多数案件,特别是一些涉及自身行为能力的案件(如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评定或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评定),在立案时法院往往需要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一定的审查,在没有相应的证据支持下法院不一定予以立案。即使进入诉讼中,这些状况也需要进行司法鉴定来对相关诉讼证据进行佐证。所以,司法鉴定不管在诉讼前还是在诉讼中,承担着诉讼案件是否得以顺利进行的桥梁作用。但司法鉴定是一种科学实证活动,有些类别的司法鉴定(如法医毒物、法医精神病、声像资料、文书笔迹等鉴定)需要动用科学设备进行细致分析方能提供科学客观的意见,使得有些类别的司法鉴定费用相对较高。如果没有司法鉴定意见的支持,有些案件的诉讼不但不能得以继续甚至因证据不足不能立案.在司法实践中,很多困难群众有正当、合法的理由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权益。同时国家也建立了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服务援助制度(司法行政机关主管的律师服务)、司法救助制度(法院系统实行诉讼费用的缓交、减交、免交)。这两种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群众的诉讼困难。但即使上述两种救助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仍然有部分困难群众打不起官司,其最主要原因是无力承担数额并非很高的司法鉴定费用而出现举证困难,从而导致其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护。
中国司法鉴定援助网正是在这样的情形下,依托广东众合司法鉴定所的力量应运而生。其成立的目的是积极研讨我国司法鉴定援助相关条例,推动司法鉴定援助服务制度,让更多的司法鉴定机构以及司法鉴定执业人服务于社会与民生,让更多的困难群众通过司法鉴定援助服务维护自身的权益。 中国司法鉴定援助网热忱欢迎全国司法鉴定机构、社会各界从事司法鉴定工作的专家学者、以及热心的司法工作者加入我们。共同为维护困难群众的权益、了解困难群众的诉求、加强司法鉴定机构之间的互通合作交流、提高司法鉴定机构的技术水平,更好的发挥司法鉴定援助服务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另外,中国司法鉴定援助基金会也在积极筹备中。届时欢迎社会各界捐赠;募集、管理和使用司法鉴定援助资金;宣传国家的司法鉴定援助制度,促进司法公正;为实施司法鉴定援助、保障公民平等地享受司法鉴定服务提供资金支持;我们将依照司法鉴定援助制度的有关规定,通过司法鉴定援助机构和司法鉴定援助组织,对符合受援条件的当事人提供获得司法鉴定援助服务的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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